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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z|("%ec 导言
个人自由与民主、人权、平等和人道主义,这些当代的重大问题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之间以及新旧世界之间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随着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共产主义运动和工人阶级运动日益壮大,影响与日俱增,随着人民解放斗争的蓬勃发展,西方宣传家们试图把帝国主义吹捧成民主、人道和公正的化身。他们特别强调同一切经济社会形式相脱离的人的“固有”权利,并且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影射,歪曲事实真相。
由美国组织的所谓“保卫”人权运动,指责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苏联侵犯了人权。这场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美国政府曾宣布,“保护人权”已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支柱,并叫嚣,美国将集中火力对准共产党国家的侵犯人权问题。
这场强加于人的辩论使我们有机会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以及苏联和美国人民享有的真正权利和自由作一番比较。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说过,“我们没有理由回避任何有关人权问题的严肃讨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胜利不仅宣布了而且真正保证了各族劳动人民的权利——这是资本主义在世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保障的千百万劳动人民的权利。”
1977年通过的苏联宪法宣布了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的一整套权利和自由。用列宁的话来说,在我国,“重心应该从形式上承认自由(如在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下那样)转到实际上保证推翻了剥削者的劳动者享有自由……”。苏联新宪法不仅大大地扩展了苏联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还标志着在进一步加强落实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西方,人权的概念常常被限制在社会和经济权利之外。因此,比方说,大多数资产阶级宪法中找不到工作权、免费接受高等教育权或免费医疗权。这些不正是评价一个社会的成熟和进步与否的标准吗?在苏联,人权概念除了政治权利和个人权利外,还包括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在社会主义民主中,人权被视为确定个人法律地位的单一结合体。我们苏联人遵循的原则是:社会经济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了享受政治权利和个人权利的真正基础。
一个公民只有摆脱剥削和社会压迫,有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的可能后,才能真正感到自由和平等。我们认为,真正自由的人对未来充满信心,知道他再也不会被剥夺掉生存的手段,相信国家在保护他的权利与自由,也相信他的权利与自由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排除了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能,并使全体劳动人民均可获得物质和文化价值。
联合国近来通过的一些决议再度证实了上述人权观点的富有成效性。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处理社会、人道和文化事务)1980年12月通过的一项决议指出,为了彻底保障人权和个人尊严,必须保障工作权、劳动人民参政权,以及受教育权、医疗卫生权和获得足够的营养权,还应该同样注意保护人的公民权利、政治和经济权利以及社会与文化权利。
由于该项决议提到必须保障上述在美国找不到的权利,因此毫不奇怪,美国否决了这项决议。
苏联的人权概念同大多数国际重要文件毫无抵触。这些文件包括30多年前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后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事实上,苏联在这一领域的立法远远超过了这几个国际公约的范围,因此她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保障。
例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出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在苏联,不仅初等教育,而且中等和高等教育一律免费。同一公约的另一条款谈到包括患病时得到医疗和看护在内的卫生保护权。苏联宪法不仅规定,为全体公民在患病时提供免费医疗,还规定了包括一整套旨在确保公民身体健康、长寿、安享天伦的其他措施。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其根本法中写入住房权的国家,而这项权利在国际人权公约中却是找不到的。
苏联共产党是执政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它在解释人权概念、在确保公民权利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和决定这些措施的先后顺序,以及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整个社会的生活等方面都起到了特殊的作用。社会主义原则中不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也不存在物竞天择的生存斗争。这种斗争在西方叫做竞争,而在我们看来,它却使西方声称的人权在许多方面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
苏联共产党是苏联所有宪法的起草和通过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苏共第26次代表大会宣布,我国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世界的和平与人民的幸福。这部进一步改善苏联人民福利待遇和巩固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物质和精神基础的纲领,为个人的政治、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进一步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
苏联取得了目前全面的和受保障的权利与自由,其道路是漫长和艰巨的。我们既无先例可循,也无经验可学;财力不足,且受战争的困扰。本书要谈的就是我们怎样起步,克服了什么困难和障碍,以及最终取得了什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