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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宋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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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耒阳百余尘肺工人追讨权益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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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百余尘肺工人追讨权益宣言书 BDT L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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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深圳市政府领导: "j@\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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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群湖南耒阳的尘肺病患者,来深圳追讨自己的权益已有两个月有余,但至今深圳市政府都没有正面对我们的诉求进行答复。《潇湘晨报》、《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媒体都有此次事件的相关报道和跟踪访问,并已有数十家媒体对此进行评论和转载。此次维权事件在社会上都引起不小的关注,并有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对此作出评论。在我们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士对我们同情和声援的同时,政府处理此次事件的立场却是让我们感到困惑和心寒的。 mHxR4%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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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以我们这些尘肺病患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我们进行职业病鉴定,并以居中调解的第三方角色,按照“法律框架、人道关怀”的思想,把自己包装成为高姿态的“法外施恩”者。这样看起来,政府的做法似乎不仅做到了依法行政,更体现了体恤弱势群体的精神和维护稳定的大局观。 9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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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深圳市政府这样不正视自身行为的推诿态度无疑是在积蓄我们的愤怒。我们把人生最宝贵的岁月都贡献给了深圳,为她建设了那么多令人引以为豪的地标性建筑,而我们得到的只是病魔的煎熬、破碎的家庭、甚至是英年早逝的代价,这一切,对我们公平吗?政府难道就不用为此承当责任吗?政府每天都在说要为人民服务,不久前,深圳市长王荣更是高调表示深圳要取消农民工,把外地农民工转化为深圳人。然而,再看看你们现在的行为吧。深圳,一个三十年崛起的神话背后,埋葬着多少农民工的血泪和白骨。现在,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应当为自己以前的过失承担责任吗?有专家指出,深圳市政府在耒阳农民工尘肺事件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S caT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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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深圳市政府没有尽到尘肺病上的防治责任。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就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应负责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具体由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而且,《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明文规定,政府有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监察的职责。我们这些工人在深圳打工的时间少则七八年,多则近二十年,在这期间,用人单位从来没有依法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对我们的工作采取有效的防护,而深圳市政府这么多年来却对此不做有效的监管,难道政府的这些行政不作为就是一个冠冕堂皇的“人道关怀”可以搪塞掉的吗?深圳市政府应对自身的监管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uh )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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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让农民工处于劳动关系得不到保护的境地,是政府的失职。抛开历史上遗留的问题不谈,在患病农民工努力寻找劳动关系证据时,深圳市政府却提出“爆破证”可以,“工作证”不行,这显然既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更是缺乏“人道关怀”。深圳职业病防治医院要求只有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才能将工人目前的病症认定为职业病,正如中央电视台对此评论道,“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难道不是很荒唐吗?”对此,我们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的举证责任应该倒置,如用人单位不能提供相反证明,那么在农民工提供工作证或者证人证言时,应该认定劳动关系。 Nc;O)K!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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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按照法律规定,农民工也同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而现实中,我们这些农民工未能享受到社会保险的待遇,同样是政府的问题。同工而不能同权利、同福利,违反公民平等享有权利的宪法原则。因此,在我们耒阳尘肺病这样的悲惨个案中,深圳市政府首先应为没有照顾好外来务工者而致歉,为能力不足无法落实那些农民工的宪法权利而先做自我批评,而不是将其应该做但普遍没有做,仅在个案中做了的事情,包装成高姿态的“法外施恩”,包装成一种值得农民工感谢的“善举”。 在尽到本应尽到的责任之前,政府应少谈些 “人道关怀”。 Mfj82r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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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百多人一周前采取了到市政府静坐绝食的维权手段,冒雨从早上一直坚持到凌晨两点,政府却麻木地看着我们这些病人为了争取自己最后的尊严而自残。不少工友也因那天长时间淋雨而发高烧,很多尘肺病工友的病情也在不断加重。如今,有几名尘肺病三期工友随时都有可能撒手人寰,而政府却没有对此采取任何的医疗措施。我们所做的这一切并不是想破坏社会的和谐,我们是被逼无奈,职业病防治医院不肯给我们做职业病诊断,爆破公司不愿承认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本应为自己的监管失职而承担责任的深圳市政府却又一再拖延我们。我们一百余名工人来深圳维权已有两月有余,每天支出的生活费至少五六十元,很多人的积蓄都花光了,更不用说是去医院看病的费用了。我们这里的很多人已经对政府绝望了,甚至有部分病情严重的病人提出采取一些极端的对抗行为来争取自己最后的尊严和了却残生,他们已经拖不起了,他们是担心看不到赔偿的那一天。我们都知道绝望之后的反抗将是最激烈的,我们根本不想走到那一步,我们想政府也不希望看到这一步,但是我们绝不惧怕走到这一步。人将逝也,还有什么值得害怕的。我们现在郑重向深圳市政府表明我们的立场,希望政府不要再巧语拖延,正视自己的过往问题,本着积极的态度来解决问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建设和谐深圳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q`q;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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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们要求政府公开发表声明,对以往因政府监管缺失以及行政不作为而给我们劳动者造成的职业病伤害道歉,保证在今后的政府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和预防,并立即着手对本市所有高危、有毒、有害的行业进行职业安全检查 5~L]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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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们要求政府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认真对待工友所持的劳动关系证据(含证人证言、工作卡等),并尽快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追究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和劳动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监管缺失的失职责任。 5 % 2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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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们要求政府重新为我们统一做职业病诊断,并确认工伤,鉴定劳动能力等级,同时追究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的渎职行为,检讨深圳职业病诊断制度。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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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我们要求政府对因职业病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按照劳动能力等级进行一次性赔偿;对已经死亡的工友确认其因职业病死亡的事实,并按照工亡标准对其家属进行赔偿。 JE=t 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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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我们要求深圳市政府对所有职业病患者提供免费医疗,并在湖南耒阳当地建立专门的尘肺病治疗机构,为此次事件中的尘肺病患者提供免费后续治疗,对已患病工友及工亡工友先前的治疗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偿。 1~5DIU^  
UEU/505  
第六,我们要求政府承担工亡工友和丧失劳动能力工友家中六十岁以上老人的赡养费用和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vADi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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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要求政府正视尘肺病无法治愈,且会不断加重的事实,根据最新的诊断结果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给予相应赔偿。 *MP.YI:h  
|' Fe?~P`  
以上是我们耒阳一百零一位尘肺病工友及十七名工亡工友家属的要求,望深圳市政府尽快给予答复和解决,以维护特区的稳定和美好形象。 S#7YJ7 K"N  
E>!=~ 7.  
2009年8月6日
中国的共产主义者永远地站在朝鲜人民和朝鲜劳动党的一方!
顶端 Posted: 2009-08-24 12:42 | [楼 主]
番卡拉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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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 Xuu&`U~%  
要善待百姓啊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
顶端 Posted: 2009-08-24 17:54 | 1 楼
荣誉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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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1楼番卡拉多夫于2009-08-24 17:54发表的  : ;Va(l$zD  
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 : B&~q$  
要善待百姓啊
je^VJ&ac  
党听不见,党听到的是刁民造反了
QQ:79322796
tel:0551-43216691895609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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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9-08-24 20:48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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