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米亚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议会主席团主席 级别: 贵宾/顾问/元老 ![](images/zh/level/00.gif)
![发送短消息](images/zh/read/message.gif) ![加为好友](images/zh/read/friends.gif) ![](images/zh/read/qq.gif) 精华: 1 发帖: 2066 爱心: 1272 点 金钱: 3610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在线时间:654(小时) 注册时间:2007-11-30 最后登录:2019-04-10 | 捷克斯洛伐克通讯社法 0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议会1965年11月12日通过) SAMP,un7 N3nFE:`u] 第一条捷克斯洛伐克通讯社(以下简称捷通社)是捷克斯洛代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通讯机构,负责提供关于国内外事态发展的全面情况。 mrX 2w Y_tLSOD#/ 第二条捷通社的任务是: Fa:fBs{ C8 9c2 1.收集和整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和其他文字和图片新闻; r2M Iw ^ ]02)cK 2.根据协定向捷报刊、广播、电视、国家机关和其他机关以及外国的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机构提供新闻材料: EhL
8rR :34]}`- 3.发布政府和中央机关的正式文件和声明,根据授权,以通讯社名义发表对国内外事态和问题的正式立场: l?2(c ^m8T$^z> 4.在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外国用捷克文、斯洛伐克文和其他文字出版和散发文字和图片的新闻和报道材料、新闻刊物和杂志; FKRO0%M4}Z $<cio
X 5.执行其他有关宣传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和旅游合作的任务,并在与外贸部协议后,执行宣传国际贸易合作的任务。 &7"a.&*9xX ,#:* dl 第三条1.为保证进行活动,捷通社需: (ZH5/VKp yV[9 ( (1)与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群众组织、文化、科学组织以及其他机关合作,这些单位向捷通社及时、完整地提供新闻所需的情况: qkVGa%^ 5#3/ (2)在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上和国外设置分社、记者站和报道员网: 7N9~nEU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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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J9 (3)同外国的通讯和宣传机构签订条约和协定,同国际组织和其他的外国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合作: Ysbd4rN [!H2i
p- (4)与有关机沟协议后,使用通讯设施,并在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外国建立本社的通讯中心和设施。 o=@0Bd8 4+2XPaIm 2.捷通社在执行任务时可进行商业活动。 3C'`K, t\Pn67t 第四条1.捷通社是独立的全国性的中央机构,本身具有法人的权力。 (7/fsfsF u>SGa @R) 2.社长对捷通社的活动向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负责,社长由政府任免。 x(pq!+~K _ZX"gHx 第五条1.社长通过斯洛伐克捷通社社长领导捷通社在斯洛伐克的活动,斯洛伐克捷通杜社长由斯洛伐克民族议会主席团任免。 uTTM%-DMHT ilJeI@ 2.斯洛伐克捷通社社长对捷通社在斯洛伐克的活动向斯洛代克民族议会主席团和捷通社社长负责。 ^K*uP^B= 1henQiIO 3.斯洛伐克捷通社的工作内容由斯洛伐克民族议会确定。 {5w'.Z]0v .@KpN*`KH 第六条政府根据捷通杜社长的建议颁布捷通社章程,确定捷通社机构设置和经营管理原则。 z ea=vx>` 第七条捷通社的标记、特征和名称,在未经其组成单位和机构同意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G8b/eWtP C%_^0#8-0 第八条本法自1966年1月1日起生效。 [!1z;/ /J!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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