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新月人民党 苏共中央委员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防部副部长兼空军总司令 级别: 中央理事 精华: 0 发帖: 9714 爱心: 2392 点 金钱: 4927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苏联 在线时间:374(小时) 注册时间:2013-08-10 最后登录:2024-06-26 | 《反间谍法》发布实施 首次明确5类间谍行为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该法对间谍行为进行明确定义,指出刺探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五类行为为间谍行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KRaL+A ~(d
{j}M> 间谍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 ZkbE&7Z SQ>i:D; 该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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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K]Os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nzflUR{`- sP(+Z^/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Zr9
`3[ #Lhv=0op 任何人禁非法持有专用间谍器材 HK!ecQ^+ rR.It,, 对于现实中,智能手机等常见电子产品也能用于窃听、窃照的问题,该法对“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进行界定,以防止执法随意性。 nQc#AFg Xi&J%N'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p)IL(_X) O]u'7nO{{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0\%g@j-aD FRd"F$U 5类间谍行为 S!b18|o" |ri)-Bk
, _nbr%PD,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WBE>0L [%.v;+L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1!" q40)] @V*dF|# /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E^i]eK*" jfuHZ^ YA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OH\^j1x9I aas.-NT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AYbO~_a\N .Fn|Okn^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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