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草案(2010年4月10日第二次修订),已增加考核部分 0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红军战神 从 政治协商会议主席团 移动到本区(2020-06-27) 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2010年4月10日第二次修订) E&k{ubcT 45`Gv Py(l+Ik`> 第一章 总则 $jb3#Rj4 8;3T65KY 第一条 根据《华约军事论坛坛规》,制定本条例。 ["N>Po 8a{FxCBw 第二条 为加强论坛的建设,有利于版面的管理,增强论坛成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实行虚拟职务制度。 O2{_:B>K[ |N[SCk>Kj 8xUmg& 第二章 职务等级和军衔详细说明 &,':@OQ ;(3fr0cr: 第一条 虚拟职务按职务性质划分为正式和非正式职务;按类别划分为文职和军职;按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版主级。 LQYT/ &libC>a[ 第二条 文职使用文职等级标志,军职使用军衔标志,将官则搭配使用高级指挥员标志和军衔标志。 d>F=|dakL /Ny/%[cu 第三条 行政等级 ]3#_BL)M8p 行政等级是授予职务和军衔的一个基本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 2S^xqvh 行政等级与发帖数相关联,可以称为发帖数等级。 whP>'9t.w 行政等级和职务等级以及军衔的对应关系在不同国家之间有所区别。 {] -nYHGL 最低发帖数 {pU Ou8`Z 行政1级 400 %j=E}J<H5* 行政2级 400 {m}B=u 行政3级 400 1N<)lZl) 行政4级 300 8}p 5MG 行政5级 200 [_j.pMH/P 行政6级 150 k}-%NkQ
9O 行政7级 100 La}=Ng 行政8级 60 ,2?"W8, 行政9级 40 Y=/3_[G 行政10级 20 Yg%V 行政11级 10 M3 8,SH< 行政12级 5 #m9V)1"wB &G55<tRE 第四条 文职等级的设置和授予标准 zx{\SU 文职等级,调整为12级,顺序为: &..![,)w^! 1、国家一级干部 57+^T}/> 2、国家二级干部 <R~(6krJwZ 3、正部级干部 }/G~"&N[ 4、副部级干部 6X5m1+ Oi^ 5、正厅级干部 h Mw}[6m 6、副厅级干部 \@4QG.3& 7、正处级干部 "z^Ysvw&~ 8、副处级干部 WT(R =bLw 9、正科级干部 VIbm%b$~ 10、副科级干部 LJZEM;;} 11、科员 O*oL(dk*8L 12、办事员 *n?6x!A eU7RO 其中从国家一级干部以下的任职标准分为两类。苏联、朝鲜属于第一类国家;其他国家属于第二类国家。 =_cWCl^5 1、第一类国家文职标准 "/hs@4{u9 最低行政等级 <2y~7h: 国家一级干部 行政1级 6"
3!9JC 国家二级干部 行政2级 t]FFGnBZ 正部级干部 行政3级 RCNqHYR 副部级干部 行政4级 (FMG W
( 正厅级干部 行政6级 URR|Q!D 副厅级干部 行政7级 *cTN5S> 正处级干部 行政8级 -'k<2 "z 副处级干部 行政9级 > ^3xBI:Q 正科级干部 行政10级 vzaxi;S< 副科级干部 行政11级 s@o"V >t ik~hL/JD\ 2、第二类国家文职标准 s4SR6hBO 最低行政等级 h bj^!0m 国家一级干部 行政1级 zEY
Ey1 国家二级干部 行政2级 ?Z!itB~ 正部级干部 行政4级 D4[5}NYU 副部级干部 行政5级 9>le-}~ 正厅级干部 行政7级 gzzPPd,hd 副厅级干部 行政8级 Fg4eIE-/M 正处级干部 行政9级 `Pl=%DR 副处级干部 行政10级 ^f!d8
V 正科级干部 行政11级 /H^bDUC :r 副科级干部 行政12级 J#@" Yb =KT7ZSTV 第五条 军衔等级设置和授予标准 [sz#*IJ 1、元帅第三级:苏联大元帅/朝鲜大元帅 I?-9%4 8iM 2、元帅第二级:苏联元帅/苏联海军元帅/朝鲜元帅/波兰元帅/民主德国元帅/蒙古元帅/南斯拉夫元帅/古巴总司令 )2F:l0g 3、元帅第一级:苏联军兵种主帅/朝鲜次帅/南斯拉夫特级大将 {b/60xl? 4、将官第四级:苏联大将、军兵种元帅/各国大将/老挝上将 Cgw# c% 5、将官第三级:各国上将/老挝中将 @]*z!>1 6、将官第二级:各国中将/老挝少将 ~"EkX 7、将官第一级:各国少将/老挝准将 aqs'] 8、校官第四级:朝鲜大校/越南大校 1;L!g*!E 9、校官第三级:各国上校 *goi^Xp 10、校官第二级:各国中校 F>A-+]X3o 11、校官第一级:各国少校 R|NmkqTK~( 12、尉官第三级:各国大尉/老挝上尉 z!Jce}mx 13、尉官第二级:各国上尉/老挝中尉 7"4|`y^# 14、尉官第一级:各国中尉/老挝少尉 OAw/ +cy(}Vp 军衔授予标准按以下两类进行划分。 e5fJN)+a 1、第一类国家军衔授予标准 /[nt=#+
最低行政等级 S%&l(=0X 将官第四级 行政1级 9L:v$4{LU 将官第三级 行政2级 \ox:/-[c\< 将官第二级 行政3级 9>@_};l 将官第一级 行政4级 uK(+WA 校官第三级 行政6级
=sG(l 校官第二级 行政7级 3{CGYd]_u 校官第一级 行政8级 \/K>Iv'$ 尉官第三级 行政9级 Jc9SHCJ 尉官第二级 行政10级 ]RnX'yw^ 尉官第一级 不限 9FK:lFGD 5
+(YcV(" 2、第二类国家军衔授予标准 ?\hXJih 最低行政等级 zZ-e2)1v 将官第四级 行政1级 @u6#Tvxy[ 将官第三级 行政2级 hPFIf>%} 将官第二级 行政4级 9'//_ A, 将官第一级 行政5级 g;]2'Rj 校官第四级 行政6级 s'\"%~nF< 校官第三级 行政7级 .(9IAAwKn 校官第二级 行政8级 )Y?Hf2'] 校官第一级 行政9级 [Z
Ea3/ 尉官第三级 行政10级 f<|8NQ2y. 尉官第二级 行政11级 ,\}V.:THF 尉官第一级 不限 *N'B(j/ H3OH 未掌握军演能力,但达到相应行政等级的人员也可以授予将官军衔,仅限于下列职务: "cJ5Fd:* 1、各国内务部部长。未掌握军演能力者军衔不得高于将官第二级。 $BH0W{S 2、各国内务部副部长。未掌握军演能力者军衔不得高于将官第一级。 shn`>=0.& 3、各国国防部副部长、军队高级政工人员、民兵高级军官。未掌握军演能力者军衔不得高于将官第一级。 @292;qi .M:,pw"S] 第五条 军职和军衔的对应关系 6t]oSxN 本制度为便于军队组织调整,实施军职和军衔的灵活对应关系。不将行政等级换算成对应的军职,而是先由论坛统一授予军衔,各国再根据其能力和表现安排一个合适的职务。 W,Dr2$V "
I`YJEv 军职任命标准(苏联): :Fj4YP" 1、尉官只任命为军校学员。 ~,':PUkiV 2、校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团职。 8Yq6I>@! 3、校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副师职或团职。 ^r;}6 4、校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正师职、副师职或团职。 &B3\;|\ 5、将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大军区副职(集团军正职)、集团军副职或A类师正师职。 !c1
E 6、将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大军区正职、大军区副职(集团军正职)。 Y!&dj95y 7、将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国防部长、国防部副职、大军区正职。 >wcsJ{I 8、将官第四级以上可以任命为国防部长、国防部副职。 S2jo@bp! uX}M0W 军职任命标准(朝鲜): |BYD] vK 1、尉官只任命为军校学员。 C
UBcU 2、校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团职。 %q>gwq
A 3、校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团职。 <;9vwSH> 4、校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副师职或团职。 Iobo5B 5、校官第四级可以任命为正师职或副师职。 _rjCwo\ 6、将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军团副职或A类师正师职。 {AIZ, 7、将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军团正职或军团副职。 -]'Sy$,A 8、将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人民武力相、总部正职、军团正职。 %t+V8A 9、将官第四级以上可以任命为人民武力相、总部正职。 ,5r 2!d zKV{JUpG 军职任命标准(第二类国家): Kq!n`@ 1、尉官只任命为军校学员。 o'Tqqrr 2、校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团职。 Y,E:? 3、校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副师职或团职。 5-u=ZB%p 4、校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正师职、副师职或团职。
k7y!!AV 5、将官第一级可以任命为军区(集团军)正职、军区(集团军)副职或A类师正师职。 sFS_CyN!7 6、将官第二级可以任命为国防部长、国防部副职、军区(集团军)正职。 $#Ji=JX 7、将官第三级可以任命为国防部长、国防部副职。 k_}ICKzw1 8、将官第四级以上可以任命为国防部长。 sMO3eNLn 4\sS 第三章 论坛机构设置及权限 #On1Q:d @Gn9x(?J 第一条 华约军事论坛的领导机构是华约军事论坛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会议由论坛的坛主、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和副版主组成。组成人员一律由坛主直接任命。 >b*Pd
*f I[t)V*L9 第二条 华约军事论坛政治协商会议下设国防部长委员会和外交部长委员会。 $ a5K 国防部长委员会负责在华约论坛组织军演活动,并统一指导各国国防部的工作。 8a?V h^ 外交部长委员会负责与其他论坛的对外联络和交流,并统一指导各国外交部的工作。 )sNtwSl^ H`@x5RjS $$qhX]^~ 第四章 版面机构设置及权限 (Z `Y h r6f}2 第一条 各国版面均仿照历史上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各种国家机构。 _5y)m5I +}9%Duim 第二条 各国的领导团队通常由四名领导人组成,分别担任党总书记、议会主席、政府总理、国防部长,另设国家元首的国家,国家元首由党总书记兼任。如果被任命为版主,则为国家一级干部,否则为国家二级干部。 Ii|<:BW iQa Q"s 第三条 各国的职务根据职务性质和职务类别划分为四个基本体系:正式文职体系、非正式文职体系、正式军职体系和非正式军职体系。 pm )A*][s 正式文职体系包括外交部、内务部,苏联可以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pM
VeUK? 非正式文职体系包括教育部、国家计委(或其他经济部门)里的副部级以下人员。 7^Onq0ym T 正式军职体系包括国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各正规部队。 Pi*,&D>{7 非正式军职体系指的是国防部副部长下辖的民兵部队。 TR)'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