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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楼镰锤星于2009-09-26 16:43发表的 : )ac!@sl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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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你的思维方式和诡辩风格。如果不是,那只能说支朝死硬派毫无个性,完全是金家喉舌。 xZ>j Q_}
主贴“承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了吗?我只是希望宋马甲能“把朝鲜单独开列出来比较比较”。自谓革命的支朝派,何故在此躲躲闪闪?
m4'jTC$ 是谁在诡辨?说话无根据,其所说举不出证据却还继续胡说八道的托派分子,才是在诡辩。托派在1楼说别人“竟然否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叫说此话的托派举出其证据,他又再次举不出证据,却又变换自己说法,将“否认”变为“承认”,在5楼变为“承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己无法老实地进行争论,只有不诚实地采用把自己所说“否认”偷换为“承认”来争论,这不是诡辩?
@tJic|)x 法律上有一很重要的、普遍适用的原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即争论(或诉讼)的各方提出一观点,则提出方应承担举证义务(即举出证据)。对方不承担举证义务。例如公诉方说a杀人,公诉方应举出a杀人证据。不同意公诉方说法的a,不承担举出自己未杀人证据义务。一般都说,政论性的文章(贴子)的写作中,自己的论点,应该有论据来支持。这是政沦文合格的最低形式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实际就是为人“说话要有根据”,论点应有论据来支持这些为人(或写作)道理在法律上的应用。
qmvQd8|XR 而托派分子从不遵守以上道理,以胡说八道为其能力表现。他说主贴“竟然否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他就应举证义务,举出主贴哪些原话是“竟然否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托派却至今不能承担举证义务,不能用论据来支持他的关于主贴“竟然否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论点。
6V#EEb 网友们可与我一起看,看这托派分子能否承担起他的举证义务,找出主贴“否认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证据。不过网友肯定会看到,托派的下一个回复仍不能就此举出证据,他照样只有以东拉西扯、环顾左右而言其它来回避举证。因为他举不出证据,但又要表示他有能力论争,只有用一些东拉西扯、环顾左右而言其它的话来填充自己回复,表示自己回复了。网友们就等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