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成明东于2015-08-12 18:42发表的 : &%GAPs% 听说1950—1976年没有冤假错案。
引用第5楼Borhondoi于2015-08-12 22:13发表的 : htR.p7&Tn 敢于反案纠错值得肯定,但是损失已无法弥补,所以之初的审查判决要不能急功急利,要慎之又慎
引用第7楼红新月人民党于2015-08-18 09:58发表的 : Km8aHc]O~ 重视政绩是把双刃剑
引用第8楼阿修罗于2015-08-18 21:37发表的 : o$rjGa l hH8&g%{2 不是重视政绩,而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任何的案件都要求从速破案,必然引发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