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镰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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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邓反右”的分析

0
向青 8s(?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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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亦即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长远利益的立场上,所最关心的问题,当然是毛邓两派所争的究竟是什么;这些争执问题,以及两派各自的立场,对劳动人民有什么利害关系;他们两派究竟分别代表什么阶级,或什么不同的社会──政治集团。斗争在“大辩论”的名义下进行了好几个月,已发表的反邓文件不可胜数,但无论国内群众或海外人士都始终无法看到邓小平派的文件。毛派很爱说什么“反面教材”、“示众”、“翻案不得人心”之类的话,可是,在这次斗争中,像过去每次派别斗争中的情形一样,掌握新闻媒介的毛派始终没有拿邓派任何一个“不得人心”的“反面教材”来“示众”,更没有群众和新闻记者能亲耳听见邓小平说话。因此,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充份数据来对邓派的真正见解和立场作出客观而确定的判断。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一方面根据邓小平在位时的行动表现(也就是当时的官方政策),另方面根据毛派攻击邓派的说法,以及这些攻击言论中撤头去尾地引述邓小平的一言半语,来作合理的推测。由此,读者可以了解,为什么此文对毛派的分析评论相当详细确定,而对邓派此较简略保留。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24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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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是走资派吗?

  毛派说邓小平代表资产阶级,企图复辟资本主义,也就是说,邓小平企图推翻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恢复资产阶级统治。 ejQCMG7  
  究竟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最根本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让我们请教列宁吧。列宁一九二〇年三月在俄共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说:“当一个阶级代替了另一个阶级的时候,它也改变了所有制的关系”[1],“无产阶级的统治就表现在取消了地主资本家的私有制,获得了胜利的无产阶级废除了私有制,并彻底破坏了私有制,阶级统治也就表现在这里……我们实际解决了私有制问题。这样也就保证了阶级统治。”[2]列宁这几句话十分简单明了地叙述了马克思主义一条基本的见解,凡是稍微懂得一点马克思主义的人都应该不会怀疑。 g bh:Y}_FU  
  邓小平曾有什么行动或言论要取消中国的国有财产制,要把土地、银行、工厂等等交还给过去的地主和资本家,或拨归一些新的私人所有吗?毛派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然则,“复辟”的罪名有何根据呢? $R5-JvJJH  
  毛派说:邓小平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反对经济政策和教育政策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所以是走资派。 PDsLJ|:yL  
  假定邓小平真正认为阶级斗争已经在中国熄灭了,他所主张和执行的种种政策并不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利益为根据,反而便利资产阶级势力的保存和重新滋长,那么,虽然还不一定能够就此断定邓小平是自觉的走资派(即有意去恢复资本主义),至少他是个右派(却客观上便利资本主义的复辟)这点可以毫无疑问了。但是,拿毛派对邓小平所有指责来看,连这点也未能证明。邓小平并没有执行或主张放任富农和城市小生产者发家致富,积累资本,雇佣工人从事生产的政策。 N1$P6ZF  
  凡是稍微懂得一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又知道中国社会现状的人,都会对邓小平的“走资派”罪名有所怀疑。毛派自己却感受到了压力,只好捧出毛泽东一条新的语录来答复:“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那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R.QcXz?d  
  这个答复一点也不中用。毛泽东这话仿佛是说,邓小平一类的共产党员本身就是资产阶级。难道邓小平等人开了工厂、银行、农场等等,本身变成资本家了吗?这显然不是事实。最强词夺理的人,也至多只能说邓小平派是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在共产党内的政治代理人而已。既然如此,原来的问题仍然存在,未经解答:党内走资派怎样扶助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发展?既未证明他们确实扶助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发展,凭什么说他们是走资派呢?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25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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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指示为纲”

  毛派说:邓小平反对以阶级斗争为纲(唯一的纲);他故意把安定团结和发展国民经济这些属于“目”的东西摆进“纲”里,就是为了以目乱纲,以目代纲,就是要反掉以阶级斗争为纲;“三项指示为纲”的本质,就是要复辟资本主义。 kr/h^e  
  “三项指示”里面分明包括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反修防修的那一项,怎能说主张“三项指示为纲”的邓派“惟独不谈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主要矛盾,不谈修正主义是当前的主要危险”[3]呢?毛派武断地一再宣称,把发展国民经济也抬高到纲的地位,就是要反掉以阶级斗争为纲。可是他们连篇累牍的文章,没有一次具体证明过,究竟重视发展国民经济怎样妨碍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他们说来说去,总不外是引用列宁那句话:“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其实这话一点也帮不了他们的忙。 0T5>i 0/  
  所谓占首位,在今天中国的形势下,在当前这次争论里,具体意义是什么呢?邓小平也把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那一项作为“三项指示”的第一项。这样为什么不能算是占首位呢?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26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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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宁的争论态度

  列宁很爱引用普列汉诺夫模仿黑格尔的一句话:“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4]。让我们学习一下列宁怎样具体运用“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这个原则吧。大家知道,列宁这话是一九二一年初,在党内争论工会路线的时候说的。当时列宁等人同托洛茨基等人对工会问题发生意见分歧,两派展开激烈辩论(顺便说,当时他们是按照真正的布尔什维克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公开在俄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辩论的,双方文件真理报都登载,并不是像今天中共的所谓“大辩论”那样,只许单方面的文件发表,只许一派向群众说话)。布哈林以缓冲者的姿态发表意见。他说列宁派的见解是从政治上看问题,而托洛茨基派是从经济上看问题,他觉得这两种见解可以并存,可以结合起来。针对布哈林这种意见,列宁指出,凡是具备马克思主义起码常识的人都要肯定。“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5],“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6]这就是说,如果从政治上看问题所得出的结论和从经济上看问题所得出的结论有分歧的时候,政治结论一定比经济结论更重要,所以经济结论应该服从政治结论。列宁紧接着就指出,据他从政治上看问题,他认为如果采取托洛茨基当时所主张的对待工会的态度[7],就会造成党同工会分裂,就会招致苏维埃政权灭亡。这种政治的考虑当然比经济的考虑(丰衣足食还是饥寒交迫)重大得多。列宁还说,他的政治估计本身也可能不正确,大家可以(而且应当)从本质上来检查他这种考虑,只是没有理由把政治的考虑同经济的考虑同等看待。最后,他还更进一步作具体的分析,指出即使从经济上看问题,工会也只是工人群众“学习在行政上和技术上管理生产的学校”,而不是“经济机关和整个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份”。列宁就是这样用具体分析、细心说理的态度谈问题的,他并不以简单引用抽象原则来代替对个别问题的具体分析,他没有用三言两语来对问题宣判,更没有随便用大帽子把争论对手扣住。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0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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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和经济

  当政治的考虑与经济的考虑发生冲突的时候,好像当年俄共党内争论工会问题时那样,当然应该叫经济考虑服从政治考虑。如果反过来做,就是错误,甚至可能发生极大的危害。但经济考虑并非时时刻刻都同政治考虑相冲突的,两者大有可能是一致的,那时无论怎样着重经济的考虑,都不会造成政治错误。毛派说邓小平把发展国民经济抬高到“纲”的地位,就是要反掉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复辟资本主义。这种说法如果能成立,除非先承认(或先证明)经济的考虑必然要同政治的考虑相冲突。但这个前题恰恰是既未得到马列主义者公认,也未经毛派证明的。所以毛派这个判断是纯粹武断,是任意诬蔑。 -T8 gV1*(<  
  根据“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个原理,我们可以了解:经济的考虑不但不一定同政治考虑冲突,而且,凡是经济的考虑只要是全盘性、总括性的,它本身自然也就是政治的考虑。所以,什么“以目乱纲”、“以目代纲”的话,根本就站不住。说来说去,问题仍旧归结到邓小平的经济路线和政治路线本身究竟是否帮助在中国恢复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制度。毛派想单凭“三项指示为纲”来证明邓小平有罪或有错,是徒劳无功的。 1`t?5|s>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当然高于经济,但有时(而且是很平常的情形),政治上最重大的任务就是搞好经济,而不是空谈阶级斗争,或从书本上学习政治理论。工人国家的国有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岂不正是对资本主义最有效的打击,对无产阶级专政最有力的加强吗?毛派把邓小平多谈经济少谈政治当作罪大恶极,其实,在俄国革命后列宁也常常这样表示。让我们随便引证几段列宁的话吧。 85 hYYB0v  
  一九二〇年十一月三日列宁说:“现在我们主要的政治应当是:从事国家经济建设,收获更多的粮食,供应更多的煤炭,解决更恰当地利用这些粮食和煤炭的问题,消除饥荒,这就是我们的政治。就应当根据这些来安排整个鼓动工作和宣传工作。应当少说空话,因为空话不能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8] "m3Y))a  
  十二月二十二日他又说:“今后最好的政治就是少谈政治。”[9]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自然,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希望我们少搞些政治,多搞些经济。”[10] a3 x~B=E  
  难道列宁也是要反掉以阶级斗争为纲,也是党内走资派吗?甚至毛泽东本人也曾经说过:“阶级斗争不要影响我们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工作与阶级斗争要平行,阶级斗争不要放在很突出的地位。”[11]他算不算走资派呢?让毛派“理论家”来答复吧。 m0"\3@kB  
  毛泽东说邓小平“他这个人是不抓阶级斗争的,历来不提这个纲。”专制皇帝可以任意杀人关人,他的话对于奴才们就是绝对真理,但改变不了事实。远的不说。那些据说是邓小平在少数人面前说过的一言半语也难分真假。但是,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就在邓小平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在周恩来追悼大会上致悼词的时候,他就有如下的话:“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反修防修,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为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而奋斗。”怪不得毛派不敢拿邓小平那些“反面教材”来“示众”了! X A|`wAGP  
  邓小平要以“三项指示为纲”,毛泽东开腔了:“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毫无疑问。邓小平违反毛泽东指示这个罪名坐实了。按照“反对毛主席就是反革命”的奴才逻辑,邓小平当然罪该万死。但是,这种奴才逻辑,同真正的马列主义逻辑,同客观真理,同无产阶级以及一切劳动人民的利益,有一丝一毫的共通性吗?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1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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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邓小平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还不是走资派的明证吗?——毛派说。 4QNR_w  
  这点理由乍看之下很有份量。望文生义,如果任由资产阶级法权泛滥起来,岂不等于(或终归要招致)资本主义复辟吗?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吧。 .B13)$C  
  首先,我们要指出:资产阶级法权里面最重要的部份,作为资本主义生存基础的部份,即资本家和地主对生产数据的私有权,连带资本家和地主在消费品分配中占去很大一份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已(从一九五六年起)取消了(关于给前资本家的“定息”,这里略去不谈),邓小平并没有企图去恢复它们(在这方面,毛派没有拿出一丝一毫的证据);这就是说,资产阶级法权在中国早已大受限制了。除非现有这些限制被打破,资本主义复辟是不可能的。现在成为问题的,主要是在劳动者之间分配消费品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也就是所谓“按劳分配”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指出,“按劳分配”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的规范(因为这里所通行的原则,同商品交换中所通行的等价物交换的原则是一样的),只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才是共产主义的原则。此外,成为问题的残余的资产阶级法权,还有类如学校、卫生设施等“满足共同需要的”社会设施实际上让各阶层和各个劳动者得到多大权利享受的问题。这也就是现在中共党内争论教育路线和卫生路线等的一部份问题。 G#: !wI  
  其次,必须分辨清楚,财产制度上的资产阶级法权(资本家和地主对生产数据的私有权)同“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劳动者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权利),是分别属于不同时代和不同阶级的权利。前者是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社会主义时代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资产阶级本来享有的私有财产权,一到无产阶级专政时代就被取消了,并且要彻底摧毁它的生存和再生的基础;“按劳分配”却不是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旧制度,而是社会主义时代才建立起来的新制度,只不过它运用资本主义的等价交换原则,在这一方面还带有资产阶级的特色罢了。劳动者取得消费品的权利,在社会主义时代是不应逐渐限制,而只能逐渐扩大的。按劳分配(即按劳取酬——这是过去更通行的说法)这种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却不是归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权利)的缺点是太狭隘,给予劳动者的权利太有限,所以随着社会向共产主义发展,这部份资产阶级法权的适用范围将逐渐缩小,逐渐受限制,最后达到取消。但,在这里必须分辨清楚:所要缩小,要限制的,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的狭隘性、有限性,而不是权利本身。负负为正。缩小对权利的限制,限制权利的狭隘性,就等于把权利放宽和扩大。可见,限制“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不等于限制(缩小)劳动者领取消费品的权利,不等于叫劳动之后少领一些消费品,而只能是让劳动者更不受限制地领取更多的消费品,进一步满足他们的需要,享有更广大、更自由的权利。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要限制劳动者按劳取酬的权利(虽然这还是资产阶级式的法权),他们所说的是“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12]。注意!是“超出”,即不受限制,摆脱限制,而不是限制。要把劳动者领取报酬的权利假“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之名加以限制,是从毛泽东开始的。毛泽东在这里玩弄了极其巧妙的偷龙转凤的把戏。这是修正主义一大发明,单凭这个发明毛泽东就足够资格与赫鲁晓夫并驾齐驱,同为当代最大的修正主义者了。 N 3c*S"1  
  不要以为这是咬文嚼字,在字眼上吹毛求疵。马列所说的“超出”同毛泽东所说的“限制”之间的区别是很实在,很具体,能够让劳动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很清楚地感受到的。 E'8Bw7Tz  
  根据“按劳分配”的规范,一个劳动者提供了一定份量的劳动之后,只能向社会领取相当份量的滑费品,人人一样,人人平等。在小资产阶级平均主义者看起来,这就是最大的平等,最公平、最合理的制度了。但是,马克思指出,事实上每个劳动者的能力是不平等的,所需的消费量也是不平等的;所以,两个人提出同等份量的劳动,他们劳苦的程度却不相等;同样,领取同等份量的消费品,一个劳动者可能已经够了,甚至有余,另一个却可能不够;因此,在平等的表面之下存在着实际的不平等。想达到真正的平等(这只有在高级共产主义时代才有条件实现),只有取消“按劳分配”这狭隘的规范,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那时社会就不必在分配产品的时候规定每人应当领取的产品数量;每人将‘按需’自由地取用。”[13]这是马列所指出的“超出”按劳分配规范的方向。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制度有缺点,它所给劳动人民的权利太狭隘,共产主义社会要把劳动人民领取消费品的权利扩大,恰像无产阶级专政要把资产阶级民主制所给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扩大一样;毛泽东却反其道而行之。他嫌“按劳分配”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制给予劳动人民的权利太多了,要把这些权利进一步加以限制。中国劳动人民从来都过着很贫苦的生活,毛泽东还要叫他们多劳动,少要求领取消费品。劳动人民未必人人都读过马列的书,未必人人都懂得这部份共产主义理论,但他们根据亲身感受,一定知道这种毛式冒牌“共产主义”是违反劳动入民利益,是压迫劳动人民的。如果邓小平在这问题上反对毛泽东的立场,反对限制劳动人民按劳分配的权利,同时主张用种种严密的制度来保证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那么,他不但不是走资派,而且倒比毛派正确,比较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比较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了。 'qJ-eQ7e  
  毛派要采取什么具体办法来进一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呢?我们从文献中看到有四种办法。第一,加强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强调不计较报酬的“各尽所能”的劳动态度。第二,提倡公费医疗、劳动保险之类的“按需分配的萌芽”。第三,限制工资、工分等等的收入差别过大。第四,提倡“工农兵上大学”、“赤脚医生”等“社会主义新生事物”。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2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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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教育,“按劳分配”,“各尽所能”

  第一种办法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根本无关。“按劳分配”的含义是:第一,劳动者有权分得消费品,也只有劳动者才有权分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第二,等量的劳动有权获得等量的报酬。至于劳动者有时自愿作义务劳动,那是他自愿不行使按劳取酬的权利,并不影响那权利本身。对某种合法权利有时自愿不行使,并不表示他丧失那种权利,不表示那种权利受限制。资产阶级也鼓励人们为社会公益义务工作,也表扬捐献个人财产给社会机关的行为,难道这也算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包括私有财产权在内)吗?在这里,毛派把权利与行为,法律与道德,混为一谈了。 &|'6-wD.  
  只要义务劳动真正是自愿而非强迫的,就对“按劳分配”的法权毫无影响。只有一步步实行“按需分配”(即“各取所需”,这是过去通行的说法),才是对“按劳分配”制度中的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加以限制。但如果假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之名,或假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之名,而对工农群众行强迫义务劳动之实,那就是比资本主义更反动的制度,是封建法权或奴隶主法权了。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这样做,所限制的不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缺点(狭隘性),而是劳动者分得消费品的正当权利。又如果以为不必等到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之后,不必等到一方面消费品的供应已经十分丰富,另方面生产劳动已经再不是劳苦的负担,而变成生活的乐趣的时候,单凭道德的说教,单凭宣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大公无私”的精神,就能够使普通劳动者再不计较比别人多劳动,少领报酬,那么,还何必仅仅谈什么“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干脆把它完全取消,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好了!如果这样,马克思主义就变成了“小脚娘”,变成资产阶级成见的固执者,空想社会主义倒变成革命学说了。毛派那些吹嘘思想教育怎样起着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效果的文章,逻辑上恰恰要走到这样的结论。但毛派决不走向这个逻辑结论,却一味不合逻辑地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前提推出限制劳动者按劳取酬的权利的结论。这并非由于毛派不懂逻辑,也不是由于他们还不敢公然违反马克思的论断,而是由于他们是骑在劳动群众头上的官僚,是劳动群众的血汗的掠夺者。 ?8@*q6~8  
  毛派把劳动者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的拚命劳动也称为“各尽所能”,当作同共产主义时代的“各尽所能”一样的事情。这是严重的混淆不清,或者是故意歪曲。当然,“各尽所能”这句话未必不可以有不同的、比较随便的用法,用来指拚命劳动。但毛派在谈理论问题的严肃的文章里从来没有指出这话有不同的用法,不同的含意,所以他们实在是有意地用这话来使人意会到共产主义充份实现后的社会里那种劳动的态度和性质。这种歪曲倒不是毛泽东所发明的。一九三六年颁布的苏联新宪法(所谓斯大林宪法),宣布苏联已经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当时托洛斯基已经指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的前后两部份是不可分割的,在未实现“按需分配”的情况下,“各尽所能”也不可能实现[14]。马克思、思格斯和列宁从来没有把“各尽所能”同“按劳分配”连在一起来说,他们也不可能这样说。“各尽所能”显然只有在高级共产主义社会里方可能实现。只有在高级共产主义社会里,劳动者才既不会为生活所迫而做有害身心的过份劳动,也不会反过来一有机会就偷懒;那时已经打破了奴役性的分工制度,每个人的多方面的能力才真正尽量发挥,而不是一个人像机器一样地永远尽一两种职能,却埋没了其它才能。在此阶段以前,劳动者如果拚命劳动,不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人强迫(所谓自愿,也不过是在极度艰苦的条件下自我强迫),总是和共产主义式的“各尽所能”完全不同的。所以,斯大林所发明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自相矛盾,违反马克思主义的。现在毛派更进一步(在修正主义的道路上,在堕落反动的道路上更进一步),连“按劳分配”都不要了,连劳动者按劳取酬的权利都要加以限制,却同样不知羞耻地大谈什么“各尽所能”!共产主义啊,多少罪恶借你的名义进行!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2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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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刺激

  限制劳动人民按劳分配的权利,不但损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且必然也打击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邓小平看到这点,所以他认为道德说教不能解决经济问题,反对取消物质刺激。在这方面,原则上正确的是邓小平,而非毛泽东。一九一九年的俄国共产党党纲说:“苏维埃政权力求使任何劳动的报酬一律平等,力求实现完全的共产主义,但在目前只是开始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不能给自己提出立刻实现这种平等的任务。因此,在一定的时间内仍要给专家们较高的报酬,使他们工作得不是比以前坏些而是好些,为了同一目的,也不能取消鼓励成绩优良的工作特别是组织工作的奖金制度。”。[15]这显然在原则上肯定了物质刺激的需要。至于邓小平所推行的物质刺激的具体办法究竟是否正当,这个问题留待下面再谈。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3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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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费医疗和劳动保险

  公费医疗和劳动保险可以减轻劳动者在生病和失业这两种最困难的情形下的困难,因此自然得到劳动群众的拥护。但把这种办法称为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萌芽”,认为它们可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却未免太夸张了。这种办法只不过使劳动者在最困难的时刻能够生存下去,并比较容易渡过这个困难时期,却并没有改变在生活常态中的不平等(连形式上的收入平等都还差很远,更不必说“各取所需”的真正平等了),怎能算是共产主义的萌芽呢?它们所根据的原则,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人权原则而已,是生存权利的一种表现。这种办法在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早已盛行,那些由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政党执政的国家更普遍实行了。这种办法一方面固然直接给予劳动者一些利益,但另方面也起着保证劳动力的供应和社会安宁的作用,间接地有利于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正因为如此,比较富裕的资产阶级国家都乐于采用这种办法。由此可见,这种办法并不能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政权一般都不能实行这种办法,所以这种办法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纲领(严格说来,是走向社会主义的纲领)的一部份。但,把它们评价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步骤,却在理论上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是错误的。不论有意或无意,事实上毛派正在利用这种办法的适宜性来帮助辩护他们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名义下所提倡的其它办法。
顶端 Posted: 2009-09-17 11:33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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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收入不平等

  毛派对某些人收入过高加以攻击,是由来已久的事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把这种人之中的一部份揪出来斗争得很厉害,一时之间许多人的高收入也确实减低了。可是,尽管近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叫得震天响,却始终没有看见公布新的薪水和工资的标准,修改关于薪水和工资的法规。假定我们所听到的消息不错的话,今天中国实行着的薪资标准仍旧是大革命前的那一套:最低的没有提高,最高的也没有减低。甚说听说有人在文革期间被扣掉的薪水后来还补发了呢。抽象的道理说了许多许多,具体的改革一点也没有提出来,更不用说实行了。毛派说邓派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事实上,所有中央大官僚(从毛泽东本人起,包括失势的邓小平在内)所享受的一切物质特权,在批判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声中都没有受到一丝一毫影响。毛泽东有关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那条语录,特别提到工人的工资制度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却不提官僚和工人之间的收入不平等,不提那些大官僚的正式高薪和其它由国家特别供应的种种物质享受。也许这就是毛主席同劳动人民“心连心”的具体表现吧!无论如何,毛泽东究竟要限制谁的权利,不是很明显了吗? X1[R*a/p  
  有些天真的人以为,随着“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呼声日益高扬,毛派以后会实行工资(包括薪水)制度改革的,或者群众不难利用这个潮流来迫使毛派实行改革。这些人不但忘记文革十周年纪念都已经庆祝过了,改革仍旧毫无消息,而且对毛泽东思想领会得实在太浅,对毛主席语录也读得不仔细了。应当把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那条语录看清楚。它的结论并不是要实行什么制度的改革,不是要制定或修改什么法律,而是“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毛泽东在别的场合常教人书不可看得太多,马克思主义的书也不可看得太多,看几十本就够了,看多了会走向反面,变成书呆子,在这里却反过来,他仿佛认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全靠看书——看马列主义的书。 s*/ G- lY  
  也许有人以为毛泽东在这里犯了书呆子的毛病。他们错了。虽然毛泽东很爱看书,看了很多很多的书,他却决不是书呆子;处理这么重大的问题的时候,尤其决不会显出书呆子气。只有本身是书呆子,或虽非书呆子却像书呆子一样爱把问题抽象化,片面化的人,才以为毛泽东会凭书呆子气处理问题。然则,“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对毛泽东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有什么妙用呢? ku9F N  
  毛派写了许多文章和小书,引证马列的话,解释共产主义,提倡“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在这些书本里,官僚的高薪以及其它合法享受的物质特权提到的并不多。更没有提到任何限制这些“法权”的具体政策。谈得最多的,是改造工人、公社社员、科技人员、医生等劳动者计较劳动报酬的思想。提倡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其次是批判唯利是图的思想。防止人们投机倒把、私自经营工商业。关于私人营利活动,早已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严加限制,所以,这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其实并不是什么批判现行的法权,倒是教人遵守现行法律。不管是批法也好,护法也好,总之这方面有法庭和监狱等专政工具来保证,思想教育只不过是补助的手段而已。但对付劳动者计较劳动报酬的思想就不同了。“按劳分配”本是合法的权利,理论上也是在现阶段应当维持的原则,然而,毛派却觉得对此必须加以限制,于是,除了靠思想上的说服就没有其它方法了。这就是“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的作用。 G!LNP&~  
  劳动者多看那些批判“按劳分配”思想的书,而且在学习班上再三听讲和讨论之后,不论是真正激发了共产主义的热情,还是简单感受到官定思想的重大压力,自然就比较上不大敢集体要求增加工资,也不大敢反对评定个人工资或工分时候和分配工作时候的不公平现象了。这对于掌握管理权力的官僚,尤其是对于那些掌权、争权却不大懂得(也不想耐心学习)实际管理技术的新爬上去的官僚,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共产主义”虽然还没有彻底实现,距离官僚理想中的人间天堂总算接近一步了。不少评论者认为毛泽东和热心拥护“文化大革命”的毛派是激进的理想主义者。让他们看清楚吧,这就是毛派理想主义的实质。 dzNaow*0&V  
  这部份毛泽东思想的真义弄清楚之后,让我们再根据未经“篡改”的马列主义继续研究一下中国目前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本身。 a~>0JmM+N  
  在今天的中国谈限制(甚至取消)收入的不平等,其实用不着像毛派那样从遥远将来才能实现的共产主义原则那里找寻理论根据和道德根据,用不着考虑中国现在是否已经具备了物质基础超越“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在中国(以及现有的一切号称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根本还没有实现,目前也不够条件充份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更不用提了。 4*XP;`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分配是完全地、纯粹地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进行的,那时已经没有地主和资本家,没有人能够凭他占有生产数据而在社会生产出来的消费品总额中分得一部份。那时人人都是劳动者,而在劳动者之间分配消费品的标准是“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消费品”。这就是说,工资是一律平等,不分等级的,不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也不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不分技术高低)[16],当然更不论劳动者的性别、种族等等,每个劳动者所领取的工资都按同一标准由他所付出的劳动量决定,任何职位一个劳动日的工资都相同(但特别劳苦的工作,一个劳动日的实际工作钟点比较少)。最优秀的工程师和扫街工人,医学专家和农业公社的普通社员,清粪工人和国家主席,统统领一样的工资。这样平等的分配制度还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的标准。还没有完全超越资产阶级法权的范围(仍然应用着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原则),但已经和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分配制度大不相同。甚至和资本主义的工资制度也大不相同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资是不平等的:一个人的工资多少,不单纯决定于他付出的劳动量大小。劳动量只是决定工资的许多因素之一,而且时常只是一个较次要的因素。其它因素还有工作者的技术高低,他的性别,种族,甚至是否得到雇主偏爱等等。中国现在还没有单纯按照劳动量来决定工资,工资还不平等(而且差别还很大),所以现行的工资制度还是不折不扣的资本主义式的制度。“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根本还没有实现。如果真正打算限制工资不平等,完全用不着搬出什么共产主义的原则,只要一步步改变现行的资本主义式的工资制度,缩小工资差距,向“按劳分配”前进就够了。 e=)* O  
  目前,中国的经济和文化都还太落后,又红又专的人才当然不够用。为了尽量利用那些专而不红的人才,尽量利用他们的专门技能来帮助建设社会主义,以便早日能够实现“按劳分配”,中国不得不暂时违反“按劳分配”的原则,给那些专门人才高过普通工人的工资。根据同样的道理,普通工人的工资也要分等级:技术较高的,工资也较高。在这个限度之内,这是无产阶级方面聪明而且正当的“小本大利”、“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办法。关于这个问题,列宁有很清楚的解释[17]。 nQ!#G(_nO  
  但中国现行工资制度所包含的不平等,从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的观点看起来,并非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不平等的程度太大了,而且至今没有缩小的趋势。现制度基本上确定于一九五五-五六年间。当时中国仍旧实行着“以俄为师”的路线,工资制度也是模仿苏联那套斯大林主义的极不平等的制度,给高级官员和高级知识分子巨大的特权。我们知道,俄国十月革命后初期(一直到列宁去世)的处境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任何时期都困难得多:国内经济破坏程度更大,在国际上完全孤立,俄共缺乏行政和管理经济的经验(本身缺乏这种人才),旧有的高级知识分子一般都不拥护共产党,其中不少人公然怠工。在此情形下,不得不用很高的工资来争取旧知识分子合作。但俄国当时规定最高工资不过是最低工资约五倍。列宁一方面极力向那些反对优待专家的“左派”幼稚病患者解释这是必要的,另方面又完全承认这是对社会主义原则极大的违反,只是万不得已的暂时办法。等到斯大林所代表的官僚阶层篡夺了政权之后,苏联的工资差距才在曲解了的“按劳分配”原则掩饰下毫无限制地扩大起来。中国革命后的条件在各方面都比俄国有利。中共在取得全国政权以前早已有统治局部地区的经验。自己有相当数量的管理人才。中国旧知识分子一般都有相当的爱国主义思想,愿意为中国的富强而贡献力量。共产党政府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个真正爱国的政府,在这方面得到知识分子普遍的尊敬。中国革命后根本没有发生过知识分子怠工的事件。反而可以说,在中国现代史上,知识分子从来没有像新中国成立后那样拥护政府,那样满怀希望地投身政府所号召的改造和建设的事业的。经过八年抗日战争和四年解放战争后,高级知识分子有颇大部份已经习惯了比较艰苦的生活。解放后头几年,又对知识分子进行大规模的“同工农群众相结合”的思想教育。所有这些因素,都令中国无产阶级政权在一九五五-五六规定新工资制度时,本来没有必要给专家们像苏俄初期那样高得厉害的工资。但事实上中共所规定的最高工资竟超过最低工资十倍以上。这是不能用客观条件和无产阶级的长远利益来解释的。也不能归罪于那些领高薪而非执政者的知识分子,而只能由共产党领袖本身(从毛泽东起)来负责。他们的本质同苏联官僚一样,想维持想扩大本身的物质特权,又想把高级知识分子吸收到自己的阶层里面,所以一心一意地模仿斯大林主义的苏联。现在,虽然他们早已反过来把苏联当作最大敌人,但在这方面的做法仍旧没有改变。他们享受物质特权的程度虽然比苏联官僚低一点(在以俄为师时代也一样),但本质上是相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实行过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像列宁时代苏联那样的民主制),中共领导集团是这个官僚主义变态的工人国家不受监督的、全权的直接统治者,是真正掌握社会生产品分配大权的人,他们自然能够予取予求。不但如此,他们还能够今天自己规定给高级知识分子特高工资,明天把高级知识分子领取高工资当作罪恶,鼓励群众把他们揪出来斗争。后天把他们“解放”,让他们复职复薪,大后天又提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抽象口号,却并不修订法规,减低特高工资——翻云覆雨,好话说尽、坏事做尽。 IOZ|85u =  
  寄生在工人国家身上的官僚阶层的高薪特权,是比资产阶级国家的高薪更坏的资产阶级式特权。目前中国最应当反对的工资政策,就是官僚的高工资;最急需限制的资产阶级法权,就是官僚所享受的特权。这种限制,在经济上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必要的,所欠缺的只是政治条件,即欠缺劳动人民的民主制。一旦无产阶级群众掌握了政治主权,决不会再让官僚享受那些特权。对于高级知识分子,只要尊重他们的职业尊严和民主自由,不像中共官僚对他们那样地任意克制和侮辱,就用不着拿过份的高工资去收买他们,也会得到他们更好的合作。只要减低那些过高工资,并且消除或大大限制官僚统治所造成的其它方面的种种浪费,用不着减低社会积累的比例,就可以显着增加工农劳动群众的收入,首先是增加最低级的工资,缩小社会不平等的程度了。 9Q7cUoxY  
  官僚阶层的理论家(从毛泽东起)不能揭露中国现存工资关系的真象,即使在提倡改良的时候也表现出理论上的极大混乱。他们把反对特高工资同反对按劳分配混为一谈,把资产阶级式的特权说成资产阶级本身所享受的特权,把敌对派系的官僚和受他们保护的领高工资者都当作资产阶级分子,绝口不提整个官僚阶层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特权层和社会不平等的捍卫者。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他们说出真象,就会暴露自己的真面目,帮助群众认清斗争对象,达到革命觉悟。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利害关系令他们同马克思主义理论格格不入:只能滥用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去迷惑群众的头脑,而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教育群众。 OGi4m |  
  毛派有时把过去革命战争时期所实行的“供给制”当作一种“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制度,甚至称它为“军事共产主义”。这又是一种理论上的混乱或迷魂帕。“供给制”同共产主义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根本是两回事。第一,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是对每个劳动者供应非常丰富、毫无限制的消费品(不消说,到那时候,浪费、奢侈、贪婪之类的私有财产时代的丑恶人性一定已经消失了);“供给制”却是极度艰苦的条件下,按严格的定额供应最低限度的消费品,一般地只够勉强维持生存。其次,“供给制”实行的范围非常有限:只在“解放区”里实行,而解放区主要是一部份经济很落后的乡村(全国解放后不久就取消了);又主要只对军政人员实行,一般劳动人民不包括在内。这种制度根本不适合在现代社会的复杂生活方式中实行。第三,“供给制”并非完全平等的,仍旧有显着的等级差别。甚至有显然不符合革命事业需要并令人反感的不平等。早在抗日时期,曾经参加托派的文学家王实味已在延安发表有名的“野百合花”一文,公开批评过“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不平等现象,因而被加上“反革命”罪名枪毙了。中共进入大城市以后,“供给制”更变成少数“首长”任意追求物质享受,“各取所需”的方便制度。一九五五年宣布完全取消“供给制”改行工资制的时候,人民日报的社论也指出了这一点。 A;j$rGx  
bA^: p3  
注释 i -s?"Fk  
[1]《俄共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列宁选集》第四卷,第一六九页。 TgE.=`"7  
[2]同上,第一六八页。 k=~pA iRDN  
[3]梁效、任明:《评三项指示为纲》,《人民日报》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AA*f_!  
[4]《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列宁选集》第四卷,第四五三页。 `pAp[]SfQd  
[5]同上,第四四一页。 5`'au61/2  
[6]同上。 o p5^9`"  
[7]这只是在所谓“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末期,俄国经济万分困难的形势下,托洛茨基一时的见解。两个月之后,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了采取新经济政策,以前关于工会的争论已经再不成为问题,谁都不再提它了。一九二二年,托洛茨基又同列宁和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其它代表全体一致通过关于工会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以后在托洛茨基有生之年,他一直都保卫列宁所主张的工会政策,即:尽管现在国家已经是工人的,但工会仍然要“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他们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四〇八页)。反过来,在那次争论中支持列宁见解的斯大林:以及他的徒子徒孙(包括毛泽东、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后来都一直使用官僚专制手段完全扼杀工会对国家的独立性。 ^=Tu>{uD  
[8]“在全俄省、县国民教育厅政治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列宁选集》第四卷,第三七〇-三七一页。 oy2dA  
[9]《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宁选集》第四卷,第三九七页。 VfC[U)w*vm  
[10]《列宁选集》第四卷,第四四四页。 C\ 2 >7  
[11]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九六九年版,第四三五页。 YSz$` 7i  
[12]《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十二页。 Oj lB 0  
[13]《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三卷,第二五四页。 NT9- j#V  
[14]参看托洛茨基:《被背叛的革命》,第十章,第一节。 $17 v,  
[15]《列宁选集》第三卷,第七六八页。 xVz -_z  
[16]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学习技术的费用是由私人负担的,这就表示有技术的劳动力的成本较高。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训练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出来的较大的成果(即较大的价值),也应归社会所有,劳动者本人没有权利要求额外的报酬。这种见解,马克思以前的共产主义者已经提出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同意。参看《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六章。 dms:i)L2  
[17]参看《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关于党纲的报告》,《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俄共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等,见《列宁选集》第三卷及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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